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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加退保作業申請

專案期間:

自112年4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

保險期間:

112年度保險期間自112年4月1日零時起至113年3月31日24時止。

被保險人資格:
  1. 投保對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不含留職停薪人員,加保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擇一提供)如公務人員識別證影本、一年(含)以上約聘書影本、在職證明書影本)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工作性質限職業分類第1至4類者;現職員工本人需加保,眷屬始可附加。
  2. 一經承保後,將持續有效至保單年度屆滿。若現職員工因身故致終止加保資格者,其眷屬亦需同時辦理退保。
  3. 所有被保險人需投保同一方案,不得跨方案投保。
年齡限制:
  1. 現職員工及配偶(以戶籍登記為準)投保年齡上限為保險年齡70歲(70歲+6個月內),續保至80歲(80歲+6個月內)。
  2. 方案一:子女自出生且健康出院起至30歲(30歲+6個月內)且未婚之員工戶籍所登記子女。保險契約生效時未滿15足歲之員工子女僅得投保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附加條款(實支實付型)、團體新意外住院醫療定額給付傷害保險附加條款,當年度不調整投保內容。保險契約生效時滿15足歲之員工子女則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其附加條款(含丁、戊、己型、團體重大燒燙傷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及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附加條款(實支實付型)、團體新意外住院醫療定額給付傷害保險附加條款。
    方案二:子女自出生且健康出院起至30歲(30歲+6個月內)且未婚之員工戶籍所登記子女。保險契約生效時未滿15足歲之員工子女僅得投保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附加條款(實支實付型)、團體住院醫療定額保險、團體住院醫療定額保險手術費用批註條款、團體骨折未住院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日額型),當年度不調整投保內容。保險契約生效時滿15足歲之員工子女則投保團體定期壽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其附加條款(含丁、戊、己型、團體重大燒燙傷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及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附加條款(實支實付型)、團體住院醫療定額保險、團體住院醫療定額保險手術費用批註條款、團體骨折未住院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日額型)。
  3. 父母親(含配偶之父母親)(以戶籍登記為準)首次投保年齡上限為保險年齡70歲(70歲+6個月內),續保至80歲(80歲+6個月內)。
加退保作業【請務必交由各縣市專責服務中心(詳如附表)受理收件,以維護保險權益】
  1. 加保作業:
    • 填寫【加入表】申請書,於每月15日前交由各縣市專責服務中心之業務代表收受辦理。
    • 投保方案二者,需全戶重新填寫加入表及員工、配偶、子女另需填寫健康告知聲明書,經中國人壽核保同意後始予承保。
    • 電洽各縣市專責服務中心,將派專人協助辦理。
    • 若有補辦事項,應於照會截止日前補辦完成,經核保通過後,自依申請日所對照之日期為生效日;若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則當次加保作業不生效力。如欲加保,請重新辦理加保申請作業。
  2. 退保作業:一經承保後,將持續有效至保單年度屆滿。若現職員工因身故致終止加保資格者,眷屬亦需同時辦理退保。
  3. 被保險人契約變更通知: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如因基本資料變更(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身故受益人指定變更/服務機關單位變更/職業(工作性質)變更…等,請通知各縣市專責服務中心辦理,以免權益受損。
其他規定:
  1. 若夫妻同為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僅得選擇一種身份參加,不得互以配偶身份重複加保且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也僅得選擇一方加保。
  2. 本專案承保對象限職業分類第1至4類人員,若有不實說明,中國人壽將解除契約,發生事故後亦同。若於保險年度中職業等級變動為非第1至4類人員,則需提出變更退保,中國人壽將退還未到期保費。(職業等級依中國人壽職業分類表為主)
  3. 所有被保險人需投保同一方案,不得跨方案投保。
  4. 被保險人每月保險費(信用卡)扣款時間:生效月當月11日、21日及次月1日進行扣款;如扣款不成功,中國人壽將發照會通知單,由服務代表通知被保險人進行補正資料,如連續三次扣款失敗者,其保險自始不生效力。
  5. 生效日期:112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經中國人壽核保通過且扣款成功,生效日為112年4月1日。之後中途加保者,每月15日前申請,次月1日生效。
  6. 員工離職、退休、留職停薪或眷屬超過承保年齡上限時,其保險效力持續至該期保險費之保險年度屆滿時為止,次年度將不再續保。
  7. 相關欄位請正楷填寫,如有塗改請換表重填或請主被保險人(員工)於塗改處簽名。
  8. 被保險人若為外籍人士,身分證字號欄位請填寫統一證號並提供有效居留證件影本。
  9. 中國人壽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利,並進行包括但不限於被保險人之體況、財務核保等核保作業。另,必要時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財務狀況告知書、財力證明文件及核保所需等相關文件,以利評估。
  10. 以上事宜若有疑義或未盡事宜時,以要保單位與中國人壽訂定之保險契約及保單條款約定為準。
《闔家安康》專案承保限職業分類第1至4類人員,職業分類以中國人壽最後核定為準;
因職業分類眾多若有任何疑義,請洽各服務代表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8-889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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