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家庭保障 善用保險規劃教育準備金
「凱基人壽多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五大特色 超前部署孩子幸福未來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註1,台灣已連續43個月死亡數高於出生數,即便是龍年出生率也未如預期提高,2024年前七月新生兒僅約7.4萬人,比去年同期還少。面對少子化現象,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都希望給予最好的教育資源,滿足不同求學階段的需求。然而,從學費、補習、課外活動到規劃出國留學的費用,都會影響整個家庭的經濟狀況。凱基人壽建議孩子的教育準備金越早開始準備越好,不妨重新檢視家庭保障,並善用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商品,超前部署孩子的幸福未來,建構更安心穩固的家庭經濟防護網。
凱基人壽在乎並同理父母對孩子的關愛之情,推出「凱基人壽多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商品,提供爸媽們一個能同時實現持續照顧摯愛,且幫助子女圓夢的全新選擇。本商品除了具備短期繳費終身享有壽險保障、保險金額採平準型、美金收付、可選擇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註2,且於符合條件下有機會可領增值回饋分享金註3等五大特色,不僅能周全自身保障需求,倘若未來家中寶貝有出國留學的計劃,父母不僅能成為孩子身心上的依靠,更可提前準備教育與留學基金讓孩子美夢成真。
以家中有3個孩子的40歲多寶爸投保「凱基人壽多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為例,繳費年期為躉繳註4,投保時之保險金額112,171美元,原始躉繳保險費為60,000美元,經相關費率折減後註5,實繳保費為59,400美元,假設投保後未來各保單年度宣告利率註6均為4%,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保單價值隨時間持續增加,多寶爸達60歲時,年度末現金價值為108,893美元,壽險保障更達到166,679美元,提前為家庭增添保障,並有機會為孩子圓夢。
凱基人壽在乎你的在乎,幸福你的人生,長期關注民眾需求,推出多元保險商品。想了解更多,可預約凱基人壽專業顧問團隊:https://reurl.cc/VNZmKR,為客戶規劃最妥適的保險組合,善用每一塊錢,獲得充分保障。
註1:《行政院內政部-民國113年7月戶口統計資料分析》https://reurl.cc/adalgZ。
註2: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
自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起,凱基人壽依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及保單條款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將指定保險金換算成每年年初應給付之金額,按約定將每期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予受益人。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屆滿時,本契約即行終止。
凱基人壽依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約定計算之「身故保險金」(不含「喪葬費用保險金」),將各受益人應得之身故保險金扣除各受益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倘有餘額時,應將該餘額給付予各受益人。
凱基人壽依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約定計算之「完全失能保險金」扣除被保險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倘有餘額時,應將該餘額給付予被保險人。
計算分期定期保險金之指定保險金低於五仟美元或每年給付之分期定期保險金低於一仟美元者,凱基人壽將一次給付指定保險金予本契約受益人,分期定期給付之約定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要保人不得變更或終止本契約,且不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凱基人壽借款。
一、 指定保險金: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含「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申領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約定書或另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額;該金額係作為凱基人壽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 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係指凱基人壽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凱基人壽公告於凱基人壽網站之利率為準。
三、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係指要保人與凱基人壽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四、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或約定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及二十五年等五種選擇,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註3:增值回饋分享金:
一、 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係指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年度屆滿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按本契約各該年度期初當月之宣告利率減去本契約預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二)之差值,乘以各該年度「期末保單價值準備金」後所得之金額。
二、 前述宣告利率若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之預定利率為準。
三、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凱基人壽依要保人申請投保時,所選擇之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1. 抵繳應繳保險費(躉繳不適用)。但如要保人依保單條款第二十五條約定向凱基人壽申請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繳費期滿後仍屬有效的契約,則凱基人壽依保單條款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辦理。
2. 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凱基人壽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以該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為躉繳純保險費,計算自下一保單年度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但被保險人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依保單條款第十五條約定辦理。
3. 現金給付︰自第七保單年度起,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之相當日(無相當日者,改以該月之末日為準),凱基人壽依本契約約定主動以現金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予要保人。若增值回饋分享金低於一○○美元時,則依保單條款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儲存生息至累積達一○○美元(含)以上之保單年度屆滿時給付,或至被保險人身故、完全失能、保險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終止時,凱基人壽應主動一併給付。
4. 儲存生息︰自第七保單年度起,增值回饋分享金將按各保單年度期初當月之宣告利率,以年複利方式儲存生息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但要保人請求給付之金額需達一○○美元(含)以上,或至被保險人身故、完全失能、保險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終止時,凱基人壽應主動一併給付。
5. 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者,凱基人壽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祝壽保險金」時,一併將當時已累積之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予該保險金受益人。但於要保人請求或本契約因保單條款第九條第十項、保單條款第十一條之約定終止或有保單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約定之情形時,則給付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四、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其增值回饋分享金採抵繳應繳保險費方式。但如要保人依保單條款第二十五條約定向凱基人壽申請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繳費期滿後仍屬有效的契約,其增值回饋分享金以保單條款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儲存生息方式辦理,並於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時,一次計算自該日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其後保單年度適用要保人選擇之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或致成完全失能(完全失能程度為保單條款附表一「失能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凱基人壽應退還或給付依保單條款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儲存生息方式累計之增值回饋分享金。
五、 凱基人壽依保單條款第十條約定解除本契約時,不負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之責任。
註4:繳費年期/投保年齡/投保限額:
繳費年期 |
投保年齡 |
投保限額(美元) |
躉繳 |
0歲~74歲 |
0歲~15歲:3,000元~35萬元 16歲以上:3,000元~600萬元 |
2年期 |
0歲~73歲 |
註5:高保費費率折減:
繳費年期 |
保費(美元) |
費率折減 |
躉繳 |
3萬元≦保費<6萬元 |
0.5% |
6萬元≦保費 |
1.0% |
|
2年期 |
1.5萬元≦保費<3萬元 |
0.5% |
3萬元≦保費 |
1.0% |
★首/續期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者,享有保險費費率折減1.0%。(2年期適用)。
★ 新契約首期應繳保險費全額以匯款方式繳交且續期繳費方式採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並於新契約受理時一併檢附轉帳授權申請暨約定書者,享有首期保險費費率折減1.0%。(2年期適用)。
註6:宣告利率:係指凱基人壽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各保單週年日相當日之當月份宣告,用以計算及累積增值回饋分享金之利率。該利率係依據本契約所屬帳戶累積資產的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訂定之。當月份宣告利率將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公告於凱基人壽網站。
商品警語
「凱基人壽多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 商品名稱:凱基人壽多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 備查日期及文號:113.08.27凱壽商一字第1133000206號
◎ 主要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商品經凱基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凱基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本商品為外幣計價保險契約與新臺幣計價保險契約間,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新聞稿係由凱基人壽核定後統一提供,僅供客戶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 本商品詳細內容、給付條件及限制請參閱商品DM簡介:https://www.kgilife.com.tw/zh-tw/-/media/files/kgil/product-overview/personal/life-refund/dm/whole-life-protection/pldl1130312___0827.pdf。
◎ 凱基人壽之資訊公開說明,請查閱凱基人壽企網https://www.kgilife.com.tw/zh-tw/或洽免費申訴電話 0800-098-889。凱基人壽總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3、4、5、6、7樓,傳真:(02)2712-5966 電子信箱:services@kgi.com
◎ 凱基人壽提供金融友善服務專線為身障者提供專屬保險商品諮詢,同時也為行動不便之保戶及65歲以上長者提供保單諮詢、櫃台或到府預約服務,我們將依您需求提供所需協助並安排專人接待。凱基人壽金融友善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06-868/海外諮詢專線:國際冠碼+886-2-66003594。